屡遭绑架关押 四川林琼芳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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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四川遂宁市舢山区永兴镇二教寺村农妇林琼芳因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屡遭中共人员绑架,被非法劳教、判刑。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当时六十二岁的林琼芳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

林琼芳女士在《刑事控告书》中说:“我被非法关押期间,八十多岁的婆母和我的母亲体弱多病,难熬时只是以泪洗面、无人照顾,望穿了双眼的母亲、婆母都分别离了世。”

以下是林琼芳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遭迫害的事实:

一九九七年四月,那时我患有多种疾病,月子病、妇科病、失眠、贫血、胆、胃、鼻、肝等病,拖垮了家庭,全身疼痛得打滚,真的生不如死,人活着干啥呢?母亲见我就哭。

一九九七年四月,我开始修炼法轮功,只几天时间,一身十几种病不药而痊愈。是法轮功救了我。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为什么不让我们炼?为什么不让说这个功法好?要禁止?这不是要我命吗?我必须去告诉政府,法轮功就是真理,就是好,我就是活证据。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去北京上访,被绑架到天安门派出所,后被关押到四川驻京办,五天后我从驻京办跑出来,又到天安门,又被绑架到天安门派出所,再被驻京办关押八天,被当地政府接回遂宁,非法拘留十五天,合计二十八天。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八日,当地政府人员强迫我和其他几位法轮功学员叫到镇上听污蔑、诽谤言辞,并从中敲诈钱财。交伙食费在外,另要每人多交一百元。二天放回家。监视居住。镇干部在节假敏感日就来过问,有次深夜一、两点钟来敲门,破门而入,翻箱倒柜找证据好敲诈钱财。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第二次去北京上访被绑架,关进延吉看守所,两天后把我们用卡车拉到北京郊外赶下车放了。我们连夜步行回到天安门,又被抓进朝阳看守所,遭殴打、提审、刑讯逼供。有一天,来了七、八个人审我,四个人轮流污蔑、谩骂不让睡觉,精神折磨。逼我说出我所在地,意思是要罚地方政府的款、撤职、罢官,修炼人是为他人着想的,不让别人遭此责难。层层官员都是这场迫害运动的受害者。在这里我被非法关了二十多天。后又送驻京办关押8天,后被铐上手铐押回遂宁,非法关押在吴家弯看守所。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三日,我们四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一起拉去游街、示众、开宣判会,进行羞辱、污蔑、诬判。我被非法判刑一年,被非法关押在资中楠木寺劳教所。在里面遭打骂、屈辱等。我不“转化”,又被非法加判半年。

二零零二年七月,镇派人来接我回家,向我勒索五百元汽油费。我说;“我没犯法,要关我、劳教我、还要向我要钱,哪有那么条法律”。镇领导说;“不给再关”。我说;“凭什么”。结果他们向我母亲勒索了二百元钱。在我被非法关押时,家里没人,镇干部一伙人把我家门锁敲烂,非法抄家,一片狼藉劫走了四十八元收藏币和收录机。还说;“穷得啥都没有求得。”

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六日,我去丈夫单位所在地广元市,我出去贴“法轮大法好”的粘贴,被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抢走了大法书和一千元钱,被非法关进旺苍看守所,遭受严刑拷打,吊、蹲、站。一警察用条湿毛巾从我两手铐中穿过,扭紧,我也两手抓住毛巾,他用劲扭几圈,胳膊扭反起了还扭,嘴里直骂,又往地上摔我手铐,双手被卡子卡到肉里很深。我被连续提审,多种酷刑折磨七天,合计关押十五天。警察还向我丈夫勒索五百元现金。

后我转关到广元看守所,数月后,我被非法判刑六年。在成都龙泉驿女子监狱,我没犯法,所以不背监规,不说报告词、拒穿囚衣。他们把我关特号严管、包夹、监督监视、不写“三书”,狱警用全监室的人,都不准吃饭,都来骂我、欺负我。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八日,我出狱回家,仍被控制人身自由,户口簿注上暗记,受尽种种行为限制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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